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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法典来了 | 法律人说“典”看“法”(三)
市人大代表、民二庭庭长、员额法官
樊亚琴
《民法典》的制定出台,在我国法制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。我认为《民法典》之“典”,至少体现了三重重要的内涵。
首先是民事法律规范的“典章”。新中国的现行民事法律规范首次在形式上合为一本,在精神上融为一体。借助一本《民法典》,就能迅速了解到我国民事法律体系全貌。
其次是社会生活风貌的“典籍”。围绕一个中国人的日常生活中所有重要的生活领域和生活经验,都通过高度凝练的文字写入了《民法典》,一本《民法典》就是一个公民人生历程的高度抽象化。
最后是个人立身处世的“典范”。《民法典》所倡导平等、诚信等价值观,同时也是我们个体参与人际交往的重要原则,为每一个公民有尊严地参与社会生产生活树立了榜样。
白市驿法庭法官助理
王培霖
《民法典》理顺了“局部”和“整体”的地位,改变了以往单行法的立法模式,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囊括进来,实现了民事法律规定的集中与协调,说明我国民事立法技术已达到一个高度,也必然有利于民事法律的学习和普及。它也兼顾了“经验”和“现实”的需要,既是对过去民事立法的精炼总结,但又不拘泥于传统,而是从解决现实问题出发,增加了许多新的规定,是一部顺应时代发展体现创新活力的好法律。它还协调了“法律”和“道德”的关系,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制度当中,既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,也有利于推动社会文明进步。
我相信《民法典》必将成为我国落实依法治国、实现良法善治的新的美好开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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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、核稿:综合办